厦门中考加分照顾手续办理时间在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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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厦门网 2008-5-6 12:22:08 |
本报讯 (记者 佘峥)中招的照顾录取开始办理,考生应在5月16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照顾录取表格可从报名点索取,本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http://sz.xmnn.cn)也有相关链接。 从市招办昨日发布的消息看,今年中招照顾政策仍维持年初公布的条款。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规定可加分的体育或文艺获奖者,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机器人竞赛、学科竞赛获奖者,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状的原件、复印件,由学校统一送所属教育局办理。 烈士子女须持表格和有关证件先由区民政局确认盖章后前往市民政局优抚处办理,时间:5月6日-16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厦门市文园路101号(厦门宾馆对面)。 少数民族考生直接持表格和户口本前往市民宗局民族处办理,时间5月6日-16日,地点:仙岳路263号。 台籍(含金门、马祖)应持考生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加盖公安局复印专用章的户口本复印件(如考生与父母不同户口本的还应持考生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和表格;持台胞证的考生应持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长的《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和表格,到台办办理,时间:5月6日-16日正常工作时间(周末为9:00-11:00,15:00-17:00),地点: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518号。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归侨证和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其中认定华侨身份时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区的侨办开具证明,办理时间:5月6日-16日正常工作时间。 符合规定可加分的留学人员子女,凭父或母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和表格办理;持有重点引进人才优惠证的人员的子女凭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间5月12日-16日。市属学校考生送市教育局基教处,区属学校送区教育局办理。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子女的办理须持证书原件、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理,时间:5月6日-16日正常工作时间,地点: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8楼。 军人或警察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的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确认,将相关证件粘贴在表格的背面上交报名点。其中驻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考生家长现仍在以上地区或岛屿服役,考生本人属以上地区或岛屿所在地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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